2021年1月26日清晨5时20分许,钦州交警一大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钦州市钦南区英华学院前路段,一辆摩托车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有人受伤,需要民警出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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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路边,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摔倒在其尾部,摩托驾驶人满头是血的躺在摩托车旁边,经医务人员确认已经死亡。

通过调取天网监控和现场勘查后民警得知,事故发生前大货车停放在最右侧的机动车上,唐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未佩戴头盔)自西往东直行时,唐某的头部和车辆直接撞上了停在机动车道上的大货车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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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死者唐某抽取的血液中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79.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且接近醉酒标准(80MG\100ML)。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直接撞击大货车的尾部,是导致唐某死亡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当晚唐某和其朋友宋某一起在某酒吧喝酒到凌晨3点多,结束后宋某驾驶摩托车返回大直镇的路上也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过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 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宋某也受到了罚款1000块扣12分,暂扣驾照半年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令智昏,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16倍!请各位驾驶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交警一大队

编辑:张毅

校对:覃成朝

审核:李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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