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民勤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虚假诉讼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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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陈凯年 摄

法庭在开庭过程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并对证据进行了分析认定。结合被告人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的情节,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于当日移送公安机关对被告人进行了逮捕。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虚假诉讼行为,不仅直接破坏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变国家治理公器的司法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侵害诉讼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是衍生诸多关联犯罪行为、损害社会诚信、助推道德滑坡,日渐成为妨害诚信社会、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的一大“毒瘤”。

该起案件的公开审理,反映出民勤县人民法院厉行法治、树立诚信交易、诚信诉讼的鲜明导向,以及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