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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的父母是农民,在村里建了六间房屋。小张大学毕业后留在某城市工作,拥有城镇户口。

2020年1月,小张的父母先后患病去世,小张是父母的独生子,父母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小张回到村里找到村委会,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六间房屋,村委会主任对他说“你是城镇户口,在城市工作,不是咱村的村民,不能继承你父母的房屋”,小张不解,他想父母建的房子属于父母的生前合法财产,父母去世后就是他们的遗产,父母只有我一个法定继承人,理应由自己继承他们的遗产。小张打算和村委会打官司,法院能支持小张吗?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

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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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自然资源部2016年《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根据上述规定,小张在其父母去世后可以依法继承他父母留下的六间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假如小张父母去世后六间房屋已不复存在(如倒塌),小张就不能再继承原来六间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城市套路深,还可回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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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些户籍在城里的人想回农村生活,但许多人苦于离开农村后,在农村没有了任何权益。这次国家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个政策对农村的发展也是个大利好,可以帮助农村重新繁荣起来,让离开农村的人更有积极性回乡建设农村。

你家村里的房子还在吗?要不要装修起来?

转自:闵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