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偶尔能看到某个城市某个小区给小区业主发公共收益的红利,这类新闻一出,往往会引起很多人的羡慕。实际上,您所在小区的公共收益也应当归您小区的业主所有,往往每年都有那么一大笔钱属于广大业主,但是始终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悄悄抓在了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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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属于法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2.要明确哪些是小区的公共部分
比如小区的绿地改造成的车位,物业用房、设备用房、架空层、地铁、一层大堂等等。这些经营所得都属于公共收入。咱们业主一定要学会算笔账,算账需要明确两个内容,一个是收入,一个是合理的成本支出。收入减去合理的成本支出就是收益,应当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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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主如何维权
首先,需要查清楚哪些属于公共利益或者公摊利益。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其次,业主可以推选业主代表拿着调取的材料和开发商进行谈判。但是,最好还是成立业委会,更有助于维权。如果谈判未果,还可以直接以业委会的名义提起相关的诉讼。
另外,业主还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开财务收支,尤其是公共部分的,如果不公开,也可以提起相关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