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吃苏州的汤圆,又想省下往返的车费,年近六旬的女子陈某5个月内竟然逃票上百次,隔三差五便从上海乘坐火车前往苏州。近日,上海铁路公安处苏州站派出所就破获了这样一起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月19日,苏州站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尾随其他旅客出站后,立即前往售票处退票。面对民警询问,女子仍然嘴硬称“我没逃票”。

经过调查,该女子陈某今年59岁,自2020年9月起采用提前乘车、到站退票的方式恶意逃票118次,诈骗铁路票款共计2537元。

陈某交代,每隔几天她就会从上海去苏州吃汤圆,以“贴烧饼”方式尾随其他旅客进出站。由于闸机没有记录下她的进出站记录,得手之后她就去退票处退票,退回钱款。

目前,陈某已被上海铁路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作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看完案例,有专业律师认为陈某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对公私财物的合法占有权。

在上述案例中,女子买晚班次车票而乘坐早班次车的方式,利用两班车次之间的时间差,等前位乘客出站瞬间跟着出站,使得自己所买车票仍处于未使用状态,到苏州站后退票,恶意逃票118次,骗取了铁路票款 2537元,所以根据案例实际情况来看,女子涉嫌了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外,现在铁路部门将逃票纳入诚信系统,逃票者不仅要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还要付出高昂的信用代价。

铁路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将陈某记载诚信档案,纳入诚信黑名单,而影响诚信信誉,日后的信用贷款、房货都将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