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无法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因购房人的责任造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因卖房人责任的,卖房人要双倍返还定金。

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会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而定金一旦缴纳之后,如果购房者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开发商签合同或者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性意见,开发商会以定金协议规定为由拒绝退还定金。这种定金约定对于购房者极为不利,也使得购房者在签约时处于劣势,进而违心的接受各种不平等条约。

当然定金不退并不是绝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开发商必须要将定金全数退回。根据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的银行贷款被拒,开房商需要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如果是由于购房者本身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审批,要视双方的合同约定来进行裁决。因此为了避免纠纷情况的出现,最好就定金退还情况做出明确约定。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来源:网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