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一感染HPV-6型病毒患者举报过度医疗,北京凤凰妇儿医院诊疗行为遭质疑。记者调查期间,涉事医院医务处主任初某某对过度医疗一事持“不否认”态度。记者还发现涉事医院医务人员还存在推销治疗项目问题。报道刊发后,北京凤凰妇儿医院负责人张立锋回应称,“已经对报道中涉及的医务人员进行停职调查,根据朝阳区卫健委要求,正在和举报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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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3万能治好的病花了33万?记者暗访遭举报妇科医院:无病被看出病

北京凤凰妇儿医院被患者举报推销现象严重、涉嫌过度医疗。一患者在该医院治疗HPV感染,花费超过33万元。新京报记者调查得知,HPV-6病毒为妇科常见低危病毒感染,2至3万元即可治愈。该医院涉嫌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治疗项目向患者多收费。记者调查期间,医院承认过度医疗,欲以退患者全款加3万元补偿了事。暗访时记者还遭到医生的推销,无病情况下被“诊断”出患病,2008年,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中取消的“宫颈糜烂”病名,成为医院敛财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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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三甲医院科室主任收回扣345万元,被带上警车时还在问“有这么严重吗”,中纪委官网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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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题为《以案为鉴 | 麻醉科主任的自我麻醉堕落之路》文章,剖析浙江省人民医院原麻醉科主任胡双飞受贿案,其中涉及的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引人深思。

权力与金钱、谄媚与奉承,成了她的麻醉剂

据医院官网介绍,胡双飞就职的浙江省人民医院麻醉成立于1984年,年开展3.5万例次的临床麻醉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具有一流的麻醉手术设施和技术力量。作为浙江省最大的麻醉学科之一,是浙江大学医学院、温州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院校麻醉学临床教学、科研基地。

刚参加工作时,胡双飞也是一名兢兢业业的好医生,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1989胡双飞毕业后被分配到浙江省人民医院麻醉科工作,浙江省首例心脏移植手术台上有她的身影;为完成一例巨创标志性心血管手术,她23个小时未合眼;大年三十晚上一家人还没坐下来好好吃口饭,一个电话后她又奔向了手术台……一步步走来,她从一名普通医生、主任医师到硕士研究生导师、科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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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思想发生转变的原因,胡双飞回忆,当时她看到有麻醉科医生因为过度劳累猝死,觉得这是一个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而额外付出却得不到正常的回报,她的思想慢慢开始转变,特别是当上主任以后,拜金主义思想愈来愈浓。

“机会”很快就来了。2011年,一支新药进入浙江省人民医院销售,生产药品的医药公司经理钱某主动找到胡双飞,称要与其“合作”。一边是安排生日宴、周末喝茶、车站接送,以“姐”相称打温情牌拉拢关系,一边游说所谓的回扣是公司正常资源,行内惯例,安全保险,使之放松警惕。“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认为他办事妥当,待人接物靠谱。于是我便充分信任了他,彻底放下了担忧。”

此后,胡双飞衣服要穿名牌的,化妆品要用高档的,轿车要开高级的,房子要住豪华的,物质追求不断升级。“社会上各种物质诱惑充斥着我,拜金思想和利益欲望侵蚀着我的内心,对金钱的渴求、侥幸心理、从众心理让我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胡双飞在反思中如是说道。

为了让自己受贿的行为更加隐蔽,胡双飞做了很多“工作”,她主动提出“手续”都要由经理一级的销售人员来对接。每次收取受贿款的地点也都经过精心策划。自认为天衣无缝,自以为瞒天过海,自以为死守同盟,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朋友”出卖了。

2012年起,胡双飞提出让某医药公司以会务赞助的名义提供回扣,这样看上去更加“合理”。而这笔钱实际上都进了胡双飞个人的账户,会务费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剩下的均由其个人支配,大多用于宴请、旅游等项目。2016年年底的一个下雪天,一位医药代表找到胡双飞,一次性给了胡双飞20万元,美其名曰是公司给她这样的“超级VIP客户”的“年终答谢大礼”。

她认为“年终答谢大礼”是医药公司对她的厚爱,认为她收了回扣是提升了代理人员的业绩,认为这才是所谓的双赢。权力与金钱,谄媚与奉承,就像强烈的麻醉剂,一直麻痹着胡双飞的中枢神经,直至坠入深渊,无法自拔。

据调查,2011年至2019年期间,胡双飞利用担任麻醉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数家医药公司的药品提供准入、销售、使用等方面的帮助,收受多名医药代表提供的药品回扣345万余元。

在这期间,她也有多次回头的机会,面对组织、领导的谈话,她没有吐露实情。

2020年7月,胡双飞因犯受贿罪,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在被带上警车的过程中,胡双飞还在发问:“我都已经如实交代了,你们为什么还要把我带走?事情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浙江麻醉领域曾掀起反腐风暴

浙江麻醉领域近年来掀起反腐风暴,仅2019年就有5人被查。

2019年5月25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连庆泉被查。连庆泉是国内麻醉学专家,小儿麻醉领域学科带头人,更是浙江省麻醉学科带头人。在被查前十天,连庆泉当选为浙江省医师协会麻醉学医师分会第二届委员会会长。

2019年9月13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麻醉科主任徐旭仲被查。

2019年9月24日,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李培被查。

2019年11月22日,浙江省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胡双飞被查。

2019年12月18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麻醉科主任周海燕被查

另外,一些医药公司工作人员涉违法也牵出了医药公司与医生们背后的利益勾连。去年7月,原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大区经理钱伟文涉嫌严重违法,根据浙江省监委、杭州市监委指定管辖,接受萧山区监委监察调查。

据悉,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拥有麻醉产品线。

起诉书显示,钱伟文在北京费森尤斯卡比任职期间,为推销麻醉药“竟安”等药品的销售业绩,先后向某医院麻醉科主任胡某、某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周和其哥哥、某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连某等4人行贿。

有媒体称这里提到的胡某或为胡双飞,连某或为连庆泉。

另据雷李培判决书,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还涉及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受贿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孔某为了感谢雷李培对其公司药品使用的关照,并希望与他搞好关系以继续得到关照,先后五次在雷李培参加学术会议期间送给他共计1.7万元,雷李培均予以收受。

一半以上百强药企给过回扣

上述医疗领域腐败频频涉及医药代表,那么,医药代表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群体?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介绍,作为一份正式职业,医药代表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制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二是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三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四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可以看出,这一职业原本具有较为浓厚的学术推广意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药企将医药代表的销售业绩与收入直接挂钩,受利益驱动,许多医药代表的工作性质被扭曲为医药销售,成为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频发、药品带金销售模式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岑珏表示,尽管回扣问题危害巨大,但不应将责任完全归咎于医药代表:“部分制药企业在经营观念方面的偏差才是更深层次的原因。”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对此乱象,国家也出手了。2020年12月1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多位专家表示,《办法》出台后,在制度的刚性约束下,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

新京报评论:

“3万能治好的病花了33万”,过度医疗还是“医疗欺诈”?

事前骗患者,事中猛捞钱,事后逃责任,对“黑心”医院要痛下狠手。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一家名为“北京凤凰妇儿医院”的医疗机构被患者举报推销现象严重、涉嫌存在过度医疗等现象。据了解,该患者在该医院治疗HPV感染,花费超过33万元。但新京报记者调查得知,该病毒为妇科常见低危病毒感染,2万元至3万元即可治愈。

随后,新京报记者在该医院暗访时还遭到医生的推销,在无病情况下被“诊断”出患病。“没病能看出有病”“3万就能治疗的病,硬是花了33万”……过度医疗乱象的背后,是涉事医院钻“医患信息不对称”的空子,并无视监管疯狂侵害患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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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暗访涉事医院进行体检遭遇推销。

生活中,由于医疗行业高度的专业性,大多数普通人对于自身病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治疗方式等情况了解得并不清楚,因此在看病求医的过程中,患者往往都会选择“听医生的”。这是基于良好的医患关系与对医生专业性的信任。

但往往就会有那么一些“老鼠屎”,为了自身利益,去破坏这种信任。而在此期间,处于弱势的患者往往会被部分黑心医生“牵着鼻子走”。

要知道,因为过度医疗,该患者为了33万元的医疗费不得不选择贷款。且不说这背后有可能会埋下新的隐患,单说用这笔费用治疗了五个多月,依然没有治疗成功,这个结果搁在谁身上想必都难以承受。

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会给患者带来困扰,使得患者在经济、心理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更会使得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得到破坏。

而故意夸大病情的严重性,对患者造成心理压力,再以“过度医疗”的方式赚取巨额利润,也已然涉嫌构成医疗欺诈。

更过分的是,在出现问题与患者协商的过程中,涉事医院并没有按照规章办事,而是选择“给20万私了”。报道中,面对记者的质疑,涉事医生还理直气壮地说“你要是说存在过错,我不否认”。

这种蛮横的态度不仅仅体现出涉事医务人员本身职业素养的低下,寒了那些求医问诊的患者的心,也早已违背了医院“治病救人”的初衷。

事前骗患者,事中猛捞钱,事后逃责任,这一系列行为显然已经很难再让人放心去这家医院看病。面对此类行为,当然不能依靠医院方的“自我监管”,有关部门应当发挥监管责任,主动出击,督促医院规范管理,加大惩罚力度,别让那些“老鼠屎”破坏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当然,面对一些涉嫌医疗欺诈的医院和所谓医生,若已涉嫌违法,就坚决诉诸法律,用法治为医患关系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