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发布9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入选最高检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典型案例等。其中,简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这起案例为何会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它有何典型意义?

下面,

简小政为您进行深度解析。

2009年8月至2012年1月,某乡政府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张某利用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购置金额,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85万元。

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张某利用负责全乡五保、低保、优抚、重度残疾人护理等各项民政补贴、救济、救助资金造册上报、发放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民政补贴、救济、救助资金共计132.71万元。

2011年12月至2012年10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26名已经死亡或者不属于民政补助、救助的对象,造册上报虚假数据,骗取民政救济、救助资金共计12.89万元。

张某将骗取的上述资金147.45万元用于购买门市、汽车、炒股等。2017年11月21日,简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张某提起公诉。2017年12月18日,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对非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检察官说法

追赃挽损与办案同等重要

简阳市检察院坚持“把案办好、把事做实”的办案理念,一方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民政档案和银行交易明细,查清张某虚报、冒领的犯罪金额,为追赃挽损夯实基础,确保精准指控;另一方面把追赃挽损工作提升到与办案同等重要的地位,及时查封、冻结张某用违法所得购置的房产及相关资金账户,并敦促和劝解张某及家属主动退赃,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简阳市检察院及时向简阳市委、市政府呈送专题分析报告,建议从市级层面加强对涉农扶贫领域重要人员、重点环节、重大项目风险防控,简阳市委、市政府采纳建议,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向市民政局、市残联及案发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市涉农资金开展专项清理;推动市残联出台相关文件,从制度上保障残疾人两项资金安全发放到位;推动市扶贫办建立“简阳市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信息平台”,精准收录全市6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00余名扶贫工作人员的基础档案,并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数据库,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到“有人可找、有责可究”。

●典型意义

巩固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简阳市检察院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惩处扶贫领域犯罪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巩固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1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简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