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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罗永浩在极客公园创新大会上透露,因为没有还完债,今年只给自己发1块钱年终奖,并预计于2021年年底把全部债务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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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老赖”边缘的老罗

从一个颁奖礼到另一个颁奖礼,罗永浩喜提两次热搜,一次是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一次是双方和解后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因锤子公司债务问题,2020年罗永浩频频成为限制消费措施“代言人”。之前罗永浩在“时尚先生”颁奖礼上自曝,因为公司有100多个官司同时在打着,自己被上了限制消费措施,为了领奖自己是坐17个小时的车来到上海,领完奖还要坐17个小时的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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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罗永浩在“了不起的职场人”颁奖礼上表示已经和对方说明了情况,双方达成了和解,限高令已经解除。

从“前科技公司CEO”到巨能还的“直播卖货打工人”

2020年罗永浩身上的标签,除了会说脱口秀的网红,前科技公司CEO,欠钱不还的“老赖”、又多了一个直播带货的新人主播。2020年罗永浩每周直播105个小时,做了9个月80场直播,直播间也有了20多亿的销售额。

有网友称比起那些跑路国外的老赖,上演“真还传”的罗永浩真是一股清流。之前在脱口秀节目上,罗老师表示,自己之前欠的钱,现在已经还上 4 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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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限高≠失信,老罗≠老赖

很多网友不了解限制消费措施(又称限高措施)和失信黑名单有什么区别,甚至罗永浩也在《一个“老赖”CEO的自白》一文中自嘲为“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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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则限高不等于失信,二者有本质区别。表现为一、限制消费措施是一种“类保全”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负债未还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当的“浪费”,其本身对于被执行人是否诚实守信,并没有褒贬之意;“失信”是一种惩戒措施,其针对的是主观上有过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甚至妨碍、抗拒、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另外,限制消费措施的对象不限于被执行人,当被执行人为公司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都可以成为限高的对象;而失信黑名单的对象只能是被执行人,且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是未成年的不得采取失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