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写了一篇文章,关于网红小小莎老师1500多万买房的文章,被网友喷惨了,非说我是收了钱给人洗白的,我也是呵呵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情经过:

小小莎老师在看中一套1620万元的房,原中介是带着她去看房,后来她和另一家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

小小莎老师的心理价位是1500万元,中介费希望少收一点。

原中介给出的方案是房价1620万元,房主不同意降价;中介费是16万元。

成交中介给出的方案房价是1568万元,中介费是9万元。

所以在这次买房交易中是省了59万元。

争议焦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次争议焦点,就是小小莎老师是不是跳单。

那么跳单是什么意思呢?

通俗点讲呢就是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订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按照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买卖双方或一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约定支付中介费,而选择跳过中介成交的行为。

所以在这次事件中小小莎老师是否和中介签订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或者退一步讲,有没有口头协议或者聊天通讯工具中是否谈到过此事呢?

如果有这种可以证明的东西,黑纸白字的东西写出来,相信想抵赖也难吧?

当事人回应:

这次事件的事主小小莎老师,也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回应了此事,并没有和中介签订过任何的看楼书或者看房协议书。

所以中介这么理直气壮地说小小莎老师跳单,是不是要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小小莎老师跳单呢?

而且网上这么多跟风说小小莎老师跳单的人,是不是要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她跳单呢?

关于中介的劳务问题:

还有很多人认为中介的工作人员既然付出了劳动,就应该给付报酬。

关于这个问题,中介公司是否提前给购房者说明了情况,那就是带买房者看房,或者提供购房信息是否收费。

如果收费,那么应该提前告知购房者,购房者就有权利是否选择接受这样服务。

显然中介并没有尽到这样的义务。

在国内购房流程中,中介费是成交后才需要支付的,所以中介才会努力地促成交易,这样才能够拿到中介费,拿到佣金。所以如果没有成交,那么前期做的工作都会付之东流,竹篮打水一场空。

中介也不是慈善机构,如果购房者不为此项服务支付费用,中介肯定也不会为购房者提供这项服务。

关于中介是否存在猫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原中介给出的最终报价是1620万元,成交中介给出的最终报价是1568万元。那么这其中的52万元是怎么差出来的,不得不令人深思。

那么原中介是否想吃掉这52万元,还是没有尽力和房主商讨价格呢?

我感觉原中介想吃掉这52万元的可能性应该很大吧!

成交中介是否也和原中介是否有同样的问题存在,我们也不得而知。

如果想弄清楚,也只有原房主出面澄清,到他的手里的购房款到底有多少钱了。

结语:

现在很多文章是一边倒地帮中介说话,其实打压的是购房者。

我们以后都会去买房,如果像小小莎老师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

选择一家中介看房,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的情况下,就一定要和这家中介成交,如果和别家中介成交就叫跳单。

那这和霸王条款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认为这一次事件,你支持哪一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