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老人在北京西站被行李箱绊倒后去世,行李箱主人不担责”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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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1月29日报道,2019年3月,北京西站的二楼进站口,一名老年乘客王老太在赶火车时,被一个行李箱绊倒,经过15天的治疗后不幸去世。王老太的家属认为行李箱的主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遂将她告上法庭,索赔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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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王老太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王老太的家属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底,北京市二中院二审驳回了王老太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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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究竟事发的经过是怎样的呢?行李箱的所有者刘女士,要为这件事承担责任吗?

据王老太的儿子小刘回忆,2019年3月8日,他送母亲到北京西站会石家庄老家,在二楼进站口进站时,母亲被刘女士的箱子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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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原告方向法院提交了事发时,北京西站二楼进站口一侧的公共场所视频,视频中显示:现场比较空旷,刘女士顺行准备进站,而王老太则逆向走出闸机口,刘女士有明显的侧身动作,但是王老太仍径直撞到行李箱并摔倒。

当王老太摔倒后,刘女士立刻将箱子放倒,上前查看她的情况,而王老太的儿子小刘也快速回到母亲身边。经过简单的询问后,老人说没事,于是在北京西站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与刘女士互留了联系方式,随后王老太和刘女士分别登上了各自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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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开动后,王老太感到头痛、头晕等不适,直到16时36分下车时,王老太已经意识不清,被人用轮椅推下火车,送医后被诊断为脑出血,治疗15天后,王老太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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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箱的主人刘女士,事发后只知道王老太住进了医院,但是对于她的离世,并不知情。直到2019年11月,刘女士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时候才知道王老太的家人将她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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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老太的儿子小刘看来,箱子在刘女士背后,自己母亲看到时距其已不足10厘米,无法迅速躲闪,因此刘女士对母亲的摔倒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刘女士赔偿6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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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刘女士带来了事发时的行李箱并还原现场,刘女士律师称:王老太的儿子小刘当时在场,不仅没有照顾好母亲,还让母亲单独乘车,入院后,医生反复劝说,但其家属仍然要扯掉呼吸机,导致王老太最终因呼吸衰竭死亡,而这一切刘女士并不知情,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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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认为,王老太在进站检票口逆行,其儿子应该尽更高的注意义务,且从王老太转身到摔倒只有不足4秒的时间,刘女士无法预见她何时突然转身,所以刘女士并不存在过失,王老太转身走5步才碰到行李箱,可见二人之间有着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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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作为正常行进的旅客,行李箱并非超大超重,全程都在控制范围内,王老太转身时未审视周围环境,未注意合理义务,王老太摔倒的主要原因是逆行,所以摔倒应自身承担相应过错。

法官指出,王老太和她的儿子是从进站检票口逆行返回,因此应该行进中尽更高的注意义务,而不应对正常通行者强加注意义务。

之后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定刘女士并不存在过失,驳回了王老太的家属的全部诉求。

火车站本来就是一个经常人来人往的地方,有人走错位置也是正常现象。虽然每个人在走动过程中拖动行李都应该谨慎一些,但是更加警惕的应该是我们本身,因为别人在如何警惕,如果自己不警惕的话也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