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7例,其中由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绥化市望奎县10例,哈尔滨市呼兰区11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4例,哈尔滨市道里区2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3例。当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例(绥化市望奎县1例,哈尔滨市呼兰区4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1例)。

上述所有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是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及开展扩大核酸检测主动筛查发现的,经当地专家组会诊后明确诊断,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当地有关部门已对所有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落实管控措施。

1月28日新增病例住址与轨迹公布:

2021年1月28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其中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例。

1月28日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病例1:现住南岗区和兴路街道电兴小区

病例2:现住呼兰区兰河街道西环明达花园

病例3:现住呼兰区建设路街道建国街顺南小区

病例4:现住呼兰区呼兰街道顺南小区

病例5:现住呼兰区建设路街道建国街顺南小区

病例6:现住呼兰区呼兰街道鑫月小区

病例7:现住呼兰区呼兰街道盛福家园

病例8:现住呼兰区呼兰街道胜利街土地局楼

病例9:为此前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1月2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凤翥街

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南岗区奋斗路街道银行街

无症状感染者3:现住利民开发区长禹星港湾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现住呼兰区呼兰街道雅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现住呼兰区建设路街道富城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6:现住呼兰区建设路街道萧乡明珠小区

确诊病例涉及主要区域和场所情况:

1月11日-25日,南岗区和兴十一道街市场、南岗区招商银行和兴支行、呼兰区胜利一道街馨香居饭店、呼兰区顺鑫小区秋收满食品便利店、南岗区建兴街5号陶瓷场小区、呼兰区北松江街早市

1月13日,南岗区仪兴街3号姐妹便利店

1月14日,呼兰区蓉大购物中心、呼兰区惠民生鲜、南岗区仪兴街6号小白房烧烤

1月15日,全盈生鲜呼兰店

1月18日,呼兰区人民广场对面灵峰大药房、呼兰区人民广场西侧南洋百货商行

1月26日,南岗区和兴三道街166号仪兴小区兆滨便利店

1月12日-16日,呼兰区盛福家园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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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春运期间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和重点人群出行的通知

关于规范春运期间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重点人群出行的通知

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春运期间出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防控要求,春运期间不流动、不外出,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隔离或健康监测措施。

二、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不外出;如确需离城出行,须经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屯),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风险评估进行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市)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出行。如无必要,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三、低风险地区人员春运期间要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号召,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出行,须持有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出行。如无必要,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四、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各类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和托幼机构教职员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不出行;如确需出行,须经所在单位(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市)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出行。如无必要,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自觉落实和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带头执行上述防控要求,春运期间确需出行的,须经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市)指挥部批准。

五、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春运期间人员规范出行,严格做好“龙江健康码”和“市内码”赋予及管理,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要严肃倒查追责,对违反规定擅自出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春运期间规范人员出行流动,势必会给一些市民群众节日生活带来影响和不便,有的市民群众也会或多或少产生一些想法。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深入细致做好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决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在落实政策上搞层层加码。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是我们最终战胜疫情的决定性因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打好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构筑起坚固长城,贡献出我们每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关注【哈尔滨全接触】,后台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入哈】了解入哈最新政策。

关于地铁1号线调整行车间隔的公告

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哈尔滨地铁将于1月30日对行车间隔作出调整,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地铁1号线

自2021年1月30日起,地铁1号线周一至周日,6:00-19:00行车间隔为8分40秒,19:00-21:30行车间隔为10分。

二、地铁3号线

哈尔滨地铁3号线维持6:00-21:30全天8分40秒间隔不变。

特此公告。

哈尔滨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

2021年1月29日

有序恢复部分服务业经营场所营业

经过采取果断的应急管控措施,我市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为丰富群众节日期间文化娱乐生活,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有序恢复部分服务业场所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恢复影剧院、球馆、瑜伽馆、健身房、小旅店经营。

2.对影剧院实行线上售票预约限流,每场接纳观众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间隔错排就座,落实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场次间隔期间做好消杀通风。

3.球馆、瑜伽馆、健身房实行预约限流,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落实测温扫码,及时对使用过的设备和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小旅店要按照商贸服务业疫情防控要点认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9日

关于调整利民开发区对青山镇等地区风险等级的通告

从2021年1月29日12时起:

利民开发区对青山镇,香坊区香坊大街街道办事处香中社区古香街12号、大庆路街道办事处电塔小区101栋7单元、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风华社区石化小区9栋6单元、上东社区万象上东小区E栋2单元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呼兰区兰河街道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南岗区和兴路街道电兴小区29栋3单元划定为管控单元,所在和兴路街道(原清滨街道部分,含仪兴社区、电表社区、建文社区、福尚社区、清滨社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在高风险地区呼兰区兰河街道中,新增明达花园小区1期3号楼2单元为管控单元

在中风险地区呼兰区建设路街道中,新增鑫月小区5号楼6单元为管控单元

在中风险地区呼兰区呼兰街道中,新增土地局楼1单元、盛福家园小区4号楼1单元为管控单元;

在中风险地区呼兰区公园路街道中,新增顺南小区东5栋8单元为管控单元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9日

关于望奎县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

核酸检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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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疫情防控防聚集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号公告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就疫情防控防聚集有关监督举报事项及举报电话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内容

1、未按规定暂停营业的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影院、洗浴、小旅店等公共场所,足疗、酒吧、咖啡厅、球馆、健身房、按摩院等休闲健身场所,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室内儿童娱乐项目等,以及宗教场所未暂停对外开放,组织开展集体宗教活动等情形。

2、未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批准,违规举办各类演出、赛事、论坛、集会、展会、人才招聘会及促销、庆典等涉及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等情形。

3、未按规定暂停举办婚宴、从简治丧、取消大型聚餐活动等情形。

4、参加其他群体性聚集活动及其它未经报备的集聚性大型活动等情形。

二、线索征集及奖罚

举报人需准确提供违规聚集的地点、人员等情况,并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情况,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对违规聚集人员,尤其违规聚集的党员干部予以严厉处罚;给予举报人每件1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对重复举报的线索,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电话及查实

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以上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0451--87280108。

举报情况由所属行业部门、所辖街镇社区实地查实后给予兑现奖励。

哈尔滨市香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

最新!肇东发布14号公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29日18时起,对现行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解除居家管理,但仍实行严格管控,现公告如下:

一、城乡各类卡口管控。主城区、各居民小区,各乡镇、村屯,继续实行严格管控,严禁城乡居民无序流动。

二、继续执行道路交通管制。客运站继续关闭,长途客车、通乡通村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继续暂停营运,货运车辆检查后继续通行,其他车辆持指挥部下发的车辆通行证上路通行。

三、继续加强城市小区管理。严格执行通行证制度,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不得出入,小区居民每户每3天可凭证(临时通行证和身份证)出行1人次就近就便购买生活必需品,并严格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农村群众不能出院门,更不能串门,每户每3天可在屯内出行1人次购买生活必需品。

四、保生活供应的农贸市场、超市、果蔬店、食杂店、粮油店、药店、饲料店、外卖店和五金日杂店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场所继续营业;各家银行可恢复营业;理发店可恢复一般剪发服务,但必须提前预约,严禁提供染发、烫发服务,其他经营类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五、允许营业的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和通风消毒、手机支付等防控措施,并严格检查核酸检测识别贴,没有识别贴的,不得接待并立即举报。

肇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9日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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