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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诏安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何金生(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金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经审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被告人何金生利用担任诏安县深桥镇党委书记、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信息提供: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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