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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申请结案

“陈警官,你不用再去我家了,我不想再躲了,我借钱也要把案款给了,4年多了,心里一直不安稳,今天,我一定把钱筹到位。”2021年1月6日,被执行人周某对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苏川说道。

2017年1月,胡某在周某经营的澡堂里洗澡时滑入热水池致死,沭阳法院经审理认定周某对胡某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判令周某向六名原告(胡某的亲属)赔偿244389.14元。因周某未能如期履行义务,六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沭阳法院自2017年10月16日立案执行以来,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早履行义务,但周某仍未能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宋全兴多次到被执行人周某家中查找被执行人并调查财产信息,但周某长期在外打工,躲避法院执行。沭阳法院分别于2018年1月14日、2019年1月31日两次传唤周某,周某因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先后两次被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周某曾两次被司法拘留

期间,案件承办干警陈苏川通过执行网络系统定期查询周某的财产信息,并多次到周某家中及村委会进行查找、调查走访,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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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传唤被执行人周某

2021年1月6日,被执行人周某刚从新疆打工回到家中的第二天就被沭阳法院再次传唤。周某迫于法院执行威慑及自身心理压力,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10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1月19日,六名申请执行人向沭阳法院申请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