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
春节期间进行疫情防控稳工助产奖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广西区外员工减少流动、春节期间留在本地过年,鼓励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容县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稳工助产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一)员工
春节期间留在本地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业企业广西区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且支付三个月以上工资的职工)。
(二)企业
1.春节法定假期后正月初七开始即恢复并保持连续生产的容县范围内的规上工业企业。
2.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产值每个月实现正增长,工业产值一季度正增长15%以上(含15%);限上商贸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销售额每个月实现正增长,销售额一季度正增长25%以上(含25%)。
二、奖补条件
(一)奖补界定时限
1.员工: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2021年2月11日—17日(除夕至正月初六)。
2.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2月18日—26日(正月初七至正月十五)。
(二)奖补审核要求
1.员工
(1)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并在县人社局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2)员工在春节期间的行程码截图照片(期间离开过容县的不符合)。
2.企业
(1)2021年2月18日—26日(正月初七至正月十五)即恢复并保持连续生产的容县范围内的规上工业企业,期间日均用电量持平或高于2021年1月日均用电量,以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容县供电有限公司数据作为验收标准。
(2)2021年2月11日—17日(除夕至正月初六)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期间日均用电量持平或高于2021年1月日均用电量,以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容县供电有限公司数据作为验收标准。
(3)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工业产值正增长15%以上(含15%),限上商贸业企业销售额正增长25%以上(含25%),以县统计局数据作为验收标准。
(4)企业人数统计需有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到县人社局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三、奖补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务工人员,每人每天奖补100元。
(二)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业企业,员工100人以下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100人至300人(包含100人)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3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2021年2月11日—17日(除夕至正月初六)期间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此基础上一次性增加奖补2万元。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申报)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县经贸科技局、人社局审核确认。
五、审核程序
由县经贸科技局、人社局根据部门职责按要求对申报的企业和人员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拨付。
六、奖补对象涉及的奖补金额由县财政局负责解决,涉及到的工业、商贸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配合。
七、倡议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所在企业给予相应的配套奖补。
八、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将追回奖补资金,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九、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经贸科技局负责解释。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来源 |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侨乡容县
责编 | 冯榆
校对 | 张冠中
审核 | 李飞月
监制 | 黄震海
出品 | 玉林日报社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