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公安局清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商铺有一男子扬言要自焚。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见一男子左手拎着一桶不明液体,同时右手拿着一只打火机并且还有半瓶白酒,声称要向房东讨要债务,同时扬言要自焚。周围群众反映该男子拎的桶中装的是汽油,而且还喝了很多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民警一边疏散群众一边请求增援,同时与男子对话,对其进行安抚劝阻。但男子却不肯配合,要求民警退后不得靠近。这时房东突然到达现场,与男子产生了口角,在语言和酒精刺激的作用下,男子忽然将桶内液体往身上浇,离得较近的民警赵煜闻到了刺鼻的汽油味,担心男子随时会点燃身上的汽油,他不顾危险,一个箭步上前摁倒男子,民警黄汉秦也立即赶上,两人合力控制住男子的右手让其无法使用打火机,并不断对男子进行劝说,让其冷静不要冲动,要顾及家人。

最终民警成功控制住该男子,将打火机夺下,在确认其身上没有其他引火工具后,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置过程中,除了民警手部划伤外,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前,该男子刘某(31岁,宿迁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刑事拘留。经查,刘某所讨要的债务系若干年前房东前夫所欠赌债,所携带的汽油系其从摩托车中抽取出来的,案件现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合法债务,也要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如果触及法律底线,不仅要不回钱,还可能令自己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来源:溧阳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