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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调查分析由建设单位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提高自主验收质量和效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生态环境部关于企业自主验收效果评估要求,2020年1月,我厅下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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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在厅环评处指导下,按照厅《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随机抽取了2019年我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50个建设项目,采用资料核查、专家评估、数据分析、现场核查、专题论证等方法,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进行了效果评估。

通过效果评估,发现大多数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了自主验收工作,履行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验收结论总体可信。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着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写、验收自查、信息公开及验收时效等方面的对竣工验收工作不重视、不认真,甚至违规通过验收的行为。

此项效果评估工作得到了厅领导的一致认可和高度重视。厅领导指出,“要持续跟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执法局要重视效果评估报告反映的问题,按照事权分级分类移交到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查处,加强精准执法;执法要建立与环评、评估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是对企业落实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有效监管手段,发挥着环境准入的最后一道“关口”作用。下一步,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将严格按照厅领导指示,配合执法局加强对企业自主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自主验收行为,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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