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月27日讯(记者 卜岚)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关于做好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指出,将对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配套试点示范项目、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的经营主体等给予奖补。

《通知》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试点示范项目,奖补资金要结合试点项目的带动效应具体明确,总额不得高于实际投资的20%,单个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奖补额度不得高于投资估算的40%;对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搬迁员工年工资的40%给予奖补。

从申报条件上看,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开展试点示范。重点面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开展好、劳动力充足、易地搬迁安置区人数多的脱贫摘帽县,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农村劳动力滞留严重的县市区。

同时,后续扶持试点示范项目易地搬迁户务工人数不低于总用工比例的30%,其余单个申报项目中,易地搬迁户参与及家庭受益人数不得低于15人。

此外,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国家禁止类和限制类、产能过剩行业。后续扶持试点示范项目用工及就业扶持项目发放易地搬迁人员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120%,且必须通过其本人的银行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