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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上海学区房暴涨!详见➢

随后“沪十条”出台!

日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土地、限购、信贷、新房摇号、税费等内容,充分体现上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导向。

《意见》明确,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业内多位人士指出,严堵假离婚买房,这一政策属打补丁政策,对一些想通过假离婚获得购房资格、获得首套资格,钻政策漏洞的,起到直接遏制作用。对比2020年已有成都、合肥、深圳等不少城市明确离婚年限,不同的是部分城市规定年限为2年,上海升级为3年,整个时间周期相对更长,政策角度从严。

《意见》强调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整体而言,本次上海出台楼市新政主要是针对于2020年以来上海楼市出现的火热现象,包括从土地到新房价格的迅速上涨,引起广泛关注。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上海出台调控楼市的十条新政,从政策力度来看,涉及的打击假离婚购房、优先保障无房家庭以及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等内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对于促进市场回归理性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紧接着,杭州也发布楼市新规,调控再升级!

我们先来一起看看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一是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二是规定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通知》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明确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通知》对2018年4月4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新增一类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明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其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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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杭州相继发布楼市调控!南京会不会也紧随其后呢?学区房会不会更难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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