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2021年春运前夕,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公布2020年漳州市因交通肇事罪被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

记者获悉,2020年,在漳州全市,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共有32人(其中福建籍驾驶人30人、外省籍驾驶人2人)被法院判决构成交通肇事罪,被终身禁驾。

在这32名被终身禁驾的驾驶人中,年龄最大的为64岁,最小的为22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32名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无论是交通肇事后逃逸还是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都是性质严重、令人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附:漳州市2020年终身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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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漳州(本网记者 陈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