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有违法理和人性

乔志峰

男子因父去世请假未获批缺勤被辞,法院: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7526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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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生系上海某物业公司员工。2020年1月6日,陆云生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次日,陆云生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得知其父亲去世便再次回家处理丧事。2020年1月14日,陆云生返回并于次日起开始上班。2020年1月31日,公司向陆云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回安徽老家,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应视为旷工。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2020年3月27日,陆云生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显然不当。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回老家为父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综上,陆云生并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系违法解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月24日北晚新视觉网)

之所以引用那么多新闻报道,是为了让读者朋友们更清晰地看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特别是两个阶段的过程——

其一,劳动者陆云生从请假到奔丧再到被辞退的过程。其中有个细节:陆云生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次日,陆云生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得知其父亲去世便再次回家处理丧事。由此可见,陆云生原本慑于公司淫威,是立即就要返回公司上班的,只是由于父亲去世,方才不得不返回处理丧事。

其二,劳动者陆云生的维权过程也非常曲折,劳动仲裁裁决后,涉事公司不服,悍然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后,涉事公司依然不服,悍然提起上诉。直到二审法院一锤定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事公司才不得不消停了。

不由得生出三个感叹——

1,普通劳动者真难!连父亲生病甚至去世都请不来假,难道是“包身工”吗?

2,某些用人单位真狠!谁不是父母生的?正常人谁做得出连别人处理父亲丧事也不批假这种事情来?不仅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有违伦理,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违反了劳动法规。并且,在劳动者提出异议后,还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服”,也不知道它们哪来的自信!

3,三记耳光真给力!不管是劳动仲裁委还是一审、二审的法院,都毫不含糊站在了劳动者和法律一边,依法办事、依法判案,等于打了胡搅蛮缠者三记响亮的耳光。不知道这三记耳光,能否把它们打醒,唤起它们心中尘封的人性和法治观念?法律为劳动者撑腰,劳动者才能不受资方欺侮。

比较遗憾的是,媒体报道中提到涉事公司时,没有公开其名称,只是称其为“上海某物业公司”。为什么不能公开其公司名称呢?这么牛的公司,应该让其亮亮相、走两步,也给其他劳动者找工作提供一点参考。另外,该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有违法理和人性的行为,也该深入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