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科技部调查组对网络上反映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涉及五位知名的教授,调查结论是其中三位学者的多篇论文存在“图片误用”,但不构成造假,另两位学者裴钢和饶毅的论文都完全不存在造假。

所以结论是五位教授都不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只是其中三位教授的论文存在“图片误用”,而被举报的饶毅和裴钢都是清白的。

网民对于几十篇论文都存在“图片误用”这个是有些疑问的,但很快舆论被饶毅教授的举报信引爆。饶毅教授实名举报裴钢在1999年发表的论文造假。

这一下事态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存在“图片误用”的学者再也没人关注了,群众的目光都被吸引到两个“清白”的人身上。

坦白说,饶毅教授这次的举报涉及到的问题非常专业,不像“图片误用”那么容易理解,不是这个行业的专业人才肯定会看得云里雾里。“图片误用”意思是说写论文时拿错了图片,证据非常明显,一般人都能看得出来。但是饶毅教授举报的内容是裴钢的论文结果不能重复,暗示结果是编造的。要证明这个问题,难度就比较大。

自然界中的 G蛋白偶联受体(GPCR)都是七重跨膜蛋白,但是裴钢的论文是证明G蛋白偶联受体只要五重跨膜蛋白就可以发挥功能,也就说自然界的七重跨蛋白膜是有“冗余”的。这类似于自然界的哺乳动物都有完整的胃,有人做实验,将动物的胃切除了一半,证明也能发挥功能。

饶毅教授觉得这不可能,同时举证说自己的实验室在20年前做过这个实验,没有得出结果。与以往学术打假的一剑封喉不同,这次国内外有不少学者也认为饶毅教授的举报站不住脚,最为知名的是MIT的教授张曙光发表公开信,认为自己的研究可以证明裴钢的论文结果是正确的。裴钢的学生也找来了12篇论文试图证明论文结果是可靠的。但是这些证据都有一个问题,实验并不是与裴钢论文的实验完全一样,有的是证明四重跨膜蛋白、甚至三重跨膜蛋白也可以发挥功能。这就相当于裴钢论文证明动物半个胃也可以发挥功能,其他论文做实验证明四分之一个胃或者八分之一个的胃也能发挥作用。按照正常的逻辑理解,既然三重跨膜蛋白、四重跨膜蛋白都能发挥作用,那么裴钢之前的五重跨膜蛋白能够起作用也不奇怪,后来进一步研究的论文相当于间接证明了裴钢的论文。所以饶毅教授的举报让人难以理解。

从知识产权人的角度看,饶毅教授的这次举报的确很难站得住脚。

因为要证明抄袭或“图片误用”都很简单,直接把原始论文或者相关图片拿出来做一番分析比较,不识字的人都能看得懂。但要证明实验结果不可重复难度就很大,即使自己做一遍实验,也很难证明,因为对方完全可以反驳说试验做错了。

这在专利申请与无效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无效一项专利,用对比文件作为证据,直接比较专利与先前的对比文件的差异,如果披露的内容一样,专利被无效。但是要证明专利中的技术效果是造假,实践中不能重复,那难度非常大。比如有人申请一项药物专利,直接拿出对比文件,说这个药物的配方与以前的一样,所以专利应该无效,但是要说这个药品专利中的效果不对,是假的,然后拿出自己的试验结果来证明,最后肯定不成功。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大部分的药物专利都可能被无效,因为只要申请人提交一份试验不能重复的结果就可以了。

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即使裴钢答应饶毅教授的要求,再做一次一模一样的试验。如果可以重复了,可以进一步证明论文结果可重复,如果重复不成功,也可能说试验做失败了,需要再一次试验,事情可能反复纠缠下去。

在学术界,证明论文结果不能重复,往往需要多个不同的机构多次验证,而且论文作者也不能合理解释才能定论,最典型是韩春雨的基因编辑论文,一开始全世界都认为这是诺奖级成果,但最后许多实验室都重复不了结果,饶毅教授也站出来质疑,作者最后撤稿,饶毅教授是对的。但这一次可能完全不一样,那么多学者站出来,也有相关的论文间接证明结果可靠,而饶毅教授目前只是质疑,并没有可靠的证据,而是要裴钢再做一次试验自证清白,这就很难了。这就相当于去无效一件专利,质疑达不到技术效果,没有实际的证据,而是要专利权人再重复一次试验让人看看,这就站不住脚了。

然而,最关键的是,两个清白的人在纠缠,甚至不惜在法院打官司。而有明确证据的“图片误用”也没有人关注了。最后的结果是饶毅教授在学术界的声誉可能受到影响,而裴钢院士在民间的声誉受损。最后的获益的是谁呢?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