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一起违反防控规定的案例,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为15位患者进行输液治疗,在被责令停止开展一切诊疗活动后,仍违规为患者进行输液治疗。

执法人员给予该卫生服务站现场查封,责成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该卫生服务站3名人员停职专抓(疫情防控工作),并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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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云康复医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1月22日上午,县卫健委执法人员根据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6号)相关规定,对城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梅山镇新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孙某、冯某、桂某仍给储某某、张某、杨某某等15位患者进行静脉输液治疗。鉴于该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未能落实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第26号通告中“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停止静脉输液治疗”的规定,现场责令梅山镇新河社区卫生服务站除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外,停止开展一切诊疗活动7日,并对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时,发现该卫生服务站医师冯某仍给2名患者进行输液治疗。对于这种拒不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6号通告的行为,执法人员给予该卫生服务站现场查封,责成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该卫生服务站3名人员停职专抓(疫情防控工作),并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疫情防控无小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懈怠、麻痹、不以为然和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县卫生监督所,县卫健委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拒不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