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永城村民李英因体检查出动脉血管瘤在永煤总医院进行介入手术,术后出现昏迷不醒,随后被转入河南省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高颈髓梗塞”。两年后,李英仍软瘫不起,近乎植物人。

其家人将永煤总医院诉上法庭,经司法鉴定永煤总医院对李英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李英的伤残等级评为五级。

经永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永煤总医院对李英的诊疗行为显然存在过错,对李英的损失应承担55%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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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永煤总医院却拒不认错,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