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受疫情影响,公司主体生产装置自2020年2月中旬陆续临时停工至4月上旬陆续恢复生产,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下降;

2、受原油价格下跌和市场影响,公司化工产品毛利率下降;

3、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民终810号《民事判决书》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4202号),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支付赔偿本金、利息(含延期履行判决期间利息)及承担的诉讼费用合计25,572,911.19元,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2020-058)。

本次诉讼赔偿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数据经公司财务资产部初步测算,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