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老旧住宅可以加装电梯?怎么申请加装?费用怎么分摊?随着我市《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一系列问题都有了明确规定。1月26日,市住建局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

《方案》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社区组织、政府扶持、依法合规、保障安全、有序推进”的原则。其试点范围为本市市区范围内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范围,且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4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试点时间暂定为2021至2022两年。

《方案》还明确了实施主体、申请条件、资金筹措方式、具体实施流程等。

划重点!主要内容

谁来申请?

《方案》指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以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社居委接受业主委托,作为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住宅的业主。申请人即为实施主体。

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加装电梯的小区、幢或单元,应经专有部分占住宅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且符合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风貌保护的相关规定,利益相关方提出异议的,应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向谁申请?

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的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方案,包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施工方案》《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和《电梯后期运行维护保养分摊方案》等。

实施流程有哪些?

《方案》明确了意见征询、制定方案、方案公示、签订协议、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维护管理、申请财政补贴等步骤。

在完成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征询,制定设计施工、资金筹措、维护保养分摊方案后,由社居委对方案进行公示备案;

随后,业主签订协议,明确各项权利义务;

再进入联合审查阶段,由辖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市场监管(特种设备)、公积金中心等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对电梯加装协议及相关方案联合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通过审查之后进入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结束后的竣工验收以及日常维护管理等内容,《方案》都进行了细致规定。

《方案》还指出,为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我市还成立了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各区(含安庆经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各区(含安庆经开区)成立相应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简化、便民原则,并开辟增设电梯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手续办理。

| 来源: 全媒体记者江露露 通讯员 石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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