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烟台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将拟纳入烟台市物业行业“黑名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22日-2月4日(10个工作日)。

按照规定,有关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对其采取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取消参与烟台市范围内物业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资格,依法对其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依法限制其涉及物业相关手续的办理等13种惩戒措施。下步,市住建局将以“红黑榜”制度作为推动物业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和完善企业守信联合激励以及失信联合惩戒,持续公开“黑名单”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加快形成良好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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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G全媒体记者/杨健;

编辑/太上;

审核/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