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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省药监局咸宁分局组织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人福医药咸宁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在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开展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监督销毁的2525个品规、货值金额710万元、重约38吨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由省药监局咸宁分局委托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销毁过程由监管人员全程监督、严格跟踪,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回流市场。

销毁过期药品意义重大

省药监局咸宁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规定,过期失效药品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无害化处理过期失效药品,目的就是不让过期药品流入市场,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省药监局咸宁分局还将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不卖过期药,市民别乱丢过期药

省药监局咸宁分局希望:

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止丢弃过期药品污染环境,防止过期药品通过非法渠道重新流入市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用药意识,充分认识过期药品危害,定期检查家庭小药箱,发现过期药品不要随意丢弃,主动交到定点单位统一回收。

全媒体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陈谦

编辑:周萱

监制: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