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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24日起,济宁扩散条件进一步不利,重度污染天气持续加重。经市相关部门决定,自2021年1月24日19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同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济宁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为红色

济宁已启动I级应急响应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专家团队会商结果,预计2021年1月24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进一步不利,重度污染天气持续加重。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2021年1月24日19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同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相关部门已下发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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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确保全社会SO2、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3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项目中。

1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2

面源污染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简仓、集装箱、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煤矿煤场(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堆场(简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3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其他减排措施

加大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各加油站要做好日常油品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装卸;全市范围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对未按国家、省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同事

预警解除时间

我市将对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加密预测研判,应急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济宁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