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四川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明重大节日期间廉洁纪律,1月14日上午,阆中市财政局、审计局、对外联络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举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训。阆中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赖文娟同志作开班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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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文娟指出,中央"八项规定"于2012年12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出台已8年多时间,其间省委省政府、南充市委市政府、阆中市委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具体细则,但从近几年的巡视巡察、各类监督检查以及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来看,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在上周星期四晚上市委召开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会上,市纪委监委书记赵光学通报了九大问题,排在第一项的就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比如:无公函接待、超次数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次陪同、公务接待出现烟酒及高档菜品、接待报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额报销差旅费、重复报销差旅费、收受红包礼金等;排在第二项的就是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未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赖文娟强调,要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上周领导干部谈心会要求各单位要对2017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且在2月10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备查。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培训的内容,严格开展自查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今年市纪委监委将对各单位自查整改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会上,阆中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还分别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稽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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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对各单位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培养,加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意识,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贯彻落实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