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薛纪宁退休5年被查、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近乎“一锅端”,到对监管干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凡涉案必查……彻查,绝不仅是说说而已。“即使问题只是价值几百元的羊肉票,也要找涉案人谈话。”

综合自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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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曾经的“明星”银行——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在金融圈掀起轩然大波。

2021年1月25日消息,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及两副局长宋建基、陈志涛被开除党籍,均涉包商银行案。

包商银行的“陨落”,究其根本在于不法金融集团的持续“掏空”,但监管腐败也是重要助推因素。“有问题一定彻底查到底,得到不正当利益者最后一定一无所获!”专案组以“零容忍”的决心深挖彻查系列腐败案件中监管干部被深度“围猎”、监管失守等问题。

公开报道显示,截至目前已有9人因包商银行案被查,其中7人系银保监系统官员。

2019年11月16日,一份留置文书摆在了时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刘金明的面前。刘金明,原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正是其在包头工作期间,包商银行实现了初步扩张。由此,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腐败案件的“盖子”逐步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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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明

2019年11月17日,刘金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4月29日,刘金明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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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受贿罪一案宣判,公诉机关指控刘金明17项受贿情节,非法收受他人现金、房产、金条、烟酒、瓷器等共计价值人民币3166.2902万元。刘金明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2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2019年12月,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被留置。

▲贾奇珍

贾奇珍从事和分管城商行监管近10年,直至包商银行出现重大风险前,其对包商银行无序扩张仍然听之任之。

2019年12月23日,贾奇珍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半年后,贾奇珍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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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贾奇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搞权色交易;违反组织纪律,长期插手辖区金融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金融机构资金借贷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监管职权及职务便利,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评级、工程承揽、职位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20年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0年6月4日,专案组重拳出击,对薛纪宁,宋建基,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留置。至此,系列腐败案件全面揭开“盖子”。

薛纪宁被查时已退休5年。他曾在央行稽核司、监管一司等部门任职多年,银行系统监察经验丰富,还曾任中国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

▲薛纪宁

尤其是2007年8月至2014年4月,他担任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监管内蒙古各大银行机构。早其一天落马的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就是在其监管之下。

经查,薛纪宁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销毁赃款赃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为其子换取利益。违规出入高端会所,违规收受贵重礼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妻子谋利。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薛纪宁还利用监管职权和职务影响,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贷款办理、业务承揽、设立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宋建基已在4年前退休,2016年3月起兼任内蒙古银行业协会副会长,2020年3月辞去该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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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副巡视员宋建基受贿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宋建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经查,宋建基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礼金,为亲友牟利;滥用监管职权,违规签批各类监管事项,放弃监管职守,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违规审批被监管机构增资扩股,违规审批设立村镇银行;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贷款展期、利息减免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要和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宋建基还利用监管职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利益集团相互勾结、捆绑利益,甘当“内鬼”,长期对内蒙古自治区内有关金融机构设立、准入审批、贷款业务等“大小通吃”,收取巨额贿赂;忘却初心,玩物丧志,长年沉迷收藏古玩奇石不可自拔,大量收受钱款满足“雅好”挥霍;“亲”“清”不分,与监管对象“勾肩搭背”“猫鼠一家”,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之机,大肆敛财;为亲朋好友谋利,随意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

陈志涛2013年退休,是三人中退休最早的,但同样逃不过调查。

经查,陈志涛违反组织纪律,为亲友在金融机构入职、调动、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购房、经办企业、投资入股、违规取酬敛财;违反工作纪律,放弃监管职守,违规干预下级单位监管工作;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推广银行业务、引荐监管干部、入股银行机构、协调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25日消息,上述三人均被开除党籍。

事实上薛纪宁已是第五位被查的内蒙古银监系统官员。

此外,内蒙古银保监局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柴宝玉,原包头市银监分局局长、后任山西银保监局原纪委书记的于岚也都被查。财新报道称,这些监管官员的交集就是包商银行。

2020年12月,原包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原深圳分行行长潘慧盛被内蒙古警方刑拘。据财新网报道,调查组进驻包商银行总行后,要求与潘慧盛谈话;潘慧盛随后从深圳飞往包头;在接受两天的谈话后,潘慧盛被移送公安机关。据银保监会官网,潘慧盛的总行行长助理身份是2013年3月核准的。

从薛纪宁退休5年被查、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近乎“一锅端”,到对监管干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凡涉案必查……彻查,绝不仅是说说而已。“即使问题只是价值几百元的羊肉票,也要找涉案人谈话。”

在2021年第2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银保监会、内蒙古:揪出“硕鼠” 护好“玉盘”》一文披露了包商银行背后的监管腐败等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清晰发现,原内蒙古银监局、包头银监分局对包商银行开展现场检查50多次,多次查出严重问题,却从未实施行政处罚,更未对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不仅现场检查从不处罚,而且准入监管避实就虚、蓄意拔高监管评级、信访举报核查敷衍了事,如此明目张胆的大肆“放水”,为包商银行的野蛮扩张大开方便之门。

专案组倒查十几年,搜集整理了涉及包商银行的历年行政许可审批材料、现场检查、信访核查、监管评级、行政处罚等监管方面的详细材料。“包商银行设立以来的相关监管材料,我们能找到的都调来了。”据专案组负责同志介绍,仅包商银行设立机构一项,每家的市场准入材料多则近千页,60多家机构的材料加起来,堆满了大半个房间。

“令人难以置信,薛纪宁在任7年半间,原内蒙古银监局竟从未在党委会议上研究部署过对包商银行的监管工作。”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透露。

起底包商银行破产背后之谜,监管腐败是个不可忽视的巨大问题,包商银行最终形成千亿元的“窟窿”,不得不由公共资金埋单,敲响行业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