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一名张姓女子因生活不如意,去年12月决定轻生,然而她在跳河时突然感到害怕,竟一手拉走正在河边玩耍的8岁女童朵朵(化名),心想有人陪我死,我就不怕了。

据悉,事件发生于去年12月21日,张女士的丈夫患有胆管癌,一直在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化疗,由于治疗费已花光所有积蓄,她懊恼没钱为丈夫治病,且俩儿子都没有结婚,而自己几年前曾出车祸,张女士于是悲从中来,觉得自己一生充满苦难和厄运,于是有了轻生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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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朵朵因连日肠胃不适,被父母带到医院就诊检查,由于结果要下午才出炉,他们一家便到黄河边玩耍。此时,张女士经过黄河边并走下河堤,却在下水一刻犹豫了,不料她下秒竟一手拉走朵朵。

突然有人从身后抓住我的头发和羽绒服的帽子,把我拖到黄河水里面,我身上全湿透了,大喊爸爸救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朵朵仍心有余悸,爸爸冲过来把我往岸边拉,但是那个拖我下水的人一直不松手,还用手按住我的脖子往黄河里压。

朵朵说,父亲见对方不放手,就把她身上羽绒服拉链打开,不料对方又拉住她脖子上电话手表的绳子,将她往黄河里拖,我想办法把电话手表的绳子从脖子上取下来,爸爸抱住那个人,我才挣脱出来,爬到岸边妈妈身边。

事件发生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第一时间立案。经侦查,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产生自杀念头,在准备结束自己生命时临时起意,拉拽他人同自己一起跳河。

检察院指出,张某将年仅8岁无自救能力的被害人朵朵强行拉入水中,主观恶性深,且女童随时都有痉挛、被水卷走、呛水窒息等失去生命的危险,其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明确;张某用手按女童头部下水,意图使其呛水窒息,在被害人父亲营救过程中又拒绝松手,最终在对方脱下女童羽绒服才得以脱险。

其后,犯罪嫌疑人又紧紧抱住被害人父亲的腿再次将被害人父亲往深水处拉拽,上述一系列犯罪行为形成欲致他人死亡的客观行为。被害人朵朵被父亲营救,属犯罪嫌疑人意志以外因素致使杀人目的未能得逞,属杀人未遂。

因此,犯罪嫌疑人张某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