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20) 1号)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社险中心函(2020) 37 号),从2020年7月份起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每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发布均在7月份以后,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需求,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现将2021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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