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长宁的龙女士近日自制了一些腌腊制品准备迎新年,并将这些年货悬挂在窗台外进行晾晒,可她正准备将年货收纳起来时,发现年货居然不见了~
1月10日下午,龙女士准备将晾晒在窗台的年货收纳起来时发现,自己晾晒的3只鸭子、2只鹅、1只鸡不见了,龙女士随即向警方求助。接报后,仙霞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当着民警的面,龙女士向包括室友安某在内的邻居进行了一番询问,安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失窃年货的去向。
很快,民警通过调阅小区公共视频录像有了发现。视频中,一名中年女子使用长木棍将悬挂在高处的年货取走,经龙女士确认,这名女子正是她的室友安某。当民警找到安某时,安某先是表示自己不知情,然而,当民警把安某带上警车,她才松了口,辩解称自己只是替龙女士代为保管这些年货,目前在自己做家政的雇主家晾晒。“我们住的地方小,这些东西腥味大,所以我拿到雇主家去晾晒了。”安某如是说。
不过,当民警来到安某雇主家时,雇主对安某带来年货晾晒的情况却并不知情,进一步搜查发现安某将窃来的年货藏匿在阳台的角落里,并非她所说的晾晒。
看着自己的谎言一个个被拆穿,安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实施盗窃的事实。“安某因盗窃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仙霞路派出所民警惠异挥强调,安某的行为属于盗窃,并不是她自己所谓的代为保管。
记者:李婷婷
摄影:杜永超
编辑:李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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