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关注塘厦热点,反映百姓心声!

2021年1月22日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全文如下: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关于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16家企业破产案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于2018年9月18日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十五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分别担任各案件管理人。同时,本院依法组织以竞争方式选任清算组中的社会中介机构,经评选确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清算组中的社会中介机构。现因清算组向本院申请辞去职务,及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审查东莞市峻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且16家企业为关联企业,指定同一管理人有利于案件的整体推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案件实际,现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管理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马村,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60%、陈云娇持股40%,主要业务为从事实业项目投资、工业厂房租赁及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塑胶制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4,139,953,535.03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19,965,197.97元。另有职工债权6,790,207.03元。2019年7月18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以公开招募方式引进新投资人以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规则。

2.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04年6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及股权比例为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1.6%,陈云娇持股8.4%,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油船及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港澳航线运输业务,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广东省内河化学品船、成品油船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院已裁定确认的债权共272笔,债权总额为9,525,904,017.76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1笔,债权金额为4,152,451,277.07元,普通债权261笔,债权金额5,373,452,740.69元。2020年2月3日,本院 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丰海海运重整计划,终止丰海海运重整程序。2020年7月15日,投资人向管理人发函申请变更重整计划。

3.东莞市富悦酒店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惠棋,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路138号。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伟光持股50%,韩伟杰持股50%。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酒店项目、零售、餐饮务服、旅业、歌舞娱乐、足浴、洗衣服务、提供棋牌室服务、会议服务、提供停车场服务。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7,134,333,106.28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514,914,063.06元。公司在重整期间持续经营,财产主要为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路138号的曼佧特国际大酒店及土地使用权,另有少量货币资金、存货、机械设备、车辆等。2019年7月18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以公开招募方式引进新投资人以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规则。

4.东莞市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宁安,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田心村。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86.67%,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33%。目前公司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管理人接管到的公司财产价值为177322.24元。目前本院共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6,042,084,647.73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290,766,136.39元。2020年3月24日,本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该公司破产。

5.东莞市丰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19日,注册资本135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59.26%、陈云娇持股14.81%、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93%,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管理区水沥,经营范围为销售罐装润滑油等。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3,903,279,977.12元。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

6.东莞市硕海商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路138号-C。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伟光持股50%,韩伟杰持股50%。目前公司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管理人没有接管到公司的任何财产。目前本院共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575,148,705.45元。2020年3月24日,本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该公司破产。

7.东莞市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7日,注册资本12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40%,陈玉娇持有60%,法定代表人为周惠棋,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塘龙东路67、69号,经营范围为富悦华庭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该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目前兴悦房地产没有开展业务。截至2021年1月12日,本院共裁定确认12家债权人的14笔债权,债权总额为616,362,718.91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400万元,税款债权20,449,876.24元。

8.东莞市兴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2800万元,原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陈云娇持股71.43%、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57%,原法定代表人为陈云娇,原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433号1栋103室,经营范围为批发危险化学品,销售重油、润滑油、其他化工产品等。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4,853,079,448.66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319,737,089.87元、税款债权237,903.07元。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9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蔡展宏,后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广东广安冠德石化有限公司持股100%。2020年9月1日,住所地变更为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丰达路8号4楼。现重整计划执行中。

9.东莞市塘厦运龙加油站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6日,注册资本103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10%、东莞市兴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90%,法定代表人为陈云娇,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155号,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等。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1,627,479,569.76元。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

10.东莞市塘厦林村加油站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9年4月1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10%、东莞市兴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90%,法定代表人为陈云娇,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北509号,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2,313,950,705.73元。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

11.东莞市塘厦兴业加油站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8月14日,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10%、东莞市兴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90%,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塘厦镇塘厦大道南414号,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2,441,992,187.97元。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

12.东莞市丰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塘龙西路47号2楼01室。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100%。目前公司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管理人接管到的公司财产价值为492704.68元。目前本院共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662,281,749.29元。2020年3月24日,本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该公司破产。

13.东莞市硕睿商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路138号-D。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伟光持股50%,韩伟杰持股50%。目前公司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管理人没有接管到公司的任何财产。目前本院共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330,281,776.78元。2020年3月24日,本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该公司破产。

14.东莞市硕成商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路138号-B。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伟光持股50%,韩伟杰持股50%。目前公司没有开展实质业务,管理人接管到的公司财产价值为486.08元。目前本院共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083,103,735.53元。2020年3月24日,本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该公司破产。

15.东莞市塘厦诸佛岭加油站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4日,注册资本250万元,原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10%、东莞市兴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90%,,原法定代表人为刘宁安,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管理区,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目前已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434,433,058.77元。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20年1月10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蔡展宏。2020年11月5日,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广东广安冠德石化有限公司持股100%。现重整计划执行中。

16.东莞市峻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月明,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塘龙西路47号2楼04室。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韩月明持股100%。该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被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审理该案。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列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或已列入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联合申报(不超过两家)的,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

(2)申报机构及拟委派的管理人负责人需具备5年以上管理人工作经历;

(3)可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相关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必须包含律师、注册会计师,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

(4)注册地址位于东莞市以外的中介机构,在申报时应承诺在本院指定其担任管理人后应在东莞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且至少有5名以上核心团队工作人员常驻位于东莞市的固定办公场所;

(5)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最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申报机构在被本院确定为本系列案管理人后,需对破产企业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追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

2.加分条件

(1)自2016年以来担任过较大规模企业的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或清算组成员,且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已表决通过;

(2)对有办理过油贸、造船或航运、酒店行业、房地产行业破产案件及境外诉讼经验的申报机构,本院优先选任;

(3)申报机构参与此次管理人竞争的优势,重点介绍在府院联动、破产审计、境外诉讼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或技巧,提交初步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内容;

(4)拟推荐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人员的人员、人数;

(5)申报机构在东莞市已有固定办公场所;

(6)结合本案实际提出的管理人报酬方案。由于本案管理人发生更换,申报机构提交的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包括更换前后的报酬比例或计算方法、建议。最终报酬数额及更换前后管理人的报酬比例由本院根据管理人工作量、工作表现等确定。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按要求填写好《竞争管理人申报表》并附符合申报条件中基础条件的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交至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电子邮箱详见“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和选任方式

1.报名时间

截至2021年2月26日17:00止。

2.选任规则

本院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的需要,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选择评审的方式,对报名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经评议后确定一家管理人、一家备选管理人。具体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3.特殊情况处理

参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少于三家。若本次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少于三家的,将转为随机方式选定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报名联系人:陈燕文

报名联系电话:0769-89808689

报名电子邮箱:DSFYLA@163.com

破产案件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769-89808682

监督电话:0769-89808823

特此公告

附件:1.竞争管理人申报表(主申报机构)

2.竞争管理人申报表(联合申报机构)

(长按扫码下载)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分享是最好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