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 陆云生系上海某物业公司员工。2020年1月6日,陆云生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次日,陆云生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得知其父亲去世便再次回家处理丧事。2020年1月14日,陆云生返回上海,并于次日起开始上班。2020年1月31日,公司向陆云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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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劳动者权益相关话题频频引发社会热议:畸形的加班现象,扭曲的奋斗观……极端案例一个接一个,都反映了一个共同的社会大问题:部分企业漠视员工权利,有些用人单位在肆意、蓄意、恶意行使管理权。

从整个事件来看,该公司看似是在执行所谓的公司规章制度,但是,却完全不考虑该员工父亲病危且突发去世等一系列问题。试问,三天的假期如何让一个工人能够跑回外地老家,且处理完丧事之后,再立即回到工作岗位?

无论从哪个因素来看,涉事单位丝毫不体恤员工的困难与不幸,不重视最基本的人伦情感,毫无同理心,只知道一味压榨员工,扭曲程度令人发指!

这不禁让我想起曾经“限制员工上厕所”,“女子奔丧被辞退,老板称其不吉利”,“男子为岳母奔丧回老家,请假却无答复,回来遭辞退”等一系列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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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一个企业不会因为缺了一个小员工就无法运转,合理的请几天假对企业来说无甚影响,但这几天假对员工来说,可能是影响一辈子的大事,甚至是一辈子的遗憾。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所有规不应丧失温度!

我们的传统文化教导我们百善孝为先,希望有些公司领导,在做企业之前,请先做“人”,保持最基本的善良。

希望这个案件能引起所有企业的重视,反思自我、引以为戒,不要再用冰冷的制度寒了人心,公司的发展不是靠压榨小小的员工来实现的!

同时,要提醒所有员工,如果遇到了不合理的对待,也要大胆及时地给自己维权,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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