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新冠肺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现就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暂不实施停止堂食的要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鼓励提供外卖、配送等非堂食餐饮服务。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足量储备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严格落实上岗员工卫生、消毒、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从业人员要及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三、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环境管理。保持卫生清洁,加强通风换气,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包间顾客用餐完毕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采购和加工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证索票制度,严禁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就餐防控管理。严格做好顾客測温、扫码、戴口罩工作。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须划设“一米线”。每个包间限开一桌,每桌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就餐座位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大厅就餐要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严格落实公勺公筷,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缩短就餐时间。

六、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发生疫情情况,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測等处置措施,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消毒,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规定的餐饮服务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献县商务和工信信息化局03174623748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174631315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献县商务和工信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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