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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管之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络等

2021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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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于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于志刚的代表资格终止,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据介绍于志刚,1973年5月生,河南洛阳人,1991年以河南省高考全省前三的成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2001年,于志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任刑法学讲师;次年,晋升副教授;2005年,32岁,即晋升为教授。2012年5月,于志刚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并兼任校党委常委。

2018年1月,于志刚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3月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