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病车”等违法车辆;不乘坐无号牌、非法改装车、货车,驾乘两轮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要认真做到守法驾驶,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1月14日,在诸城市贾悦大集道路的一角,诸城交警四中队的交警正在苦口婆心地向赶集乡村人员宣讲农村交通安全常识。这是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大宣讲的一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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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平安行·你我他”工作部署,围绕“美丽宜居乡村行”主题活动,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在全市开展农村地区百场交通安全大宣讲活动。

小细节,大安全。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守法文明出行常识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紧密相关。该队宣教科和各中队迅速行动,进社区,上集市,到乡村道路现场,宣传民警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相对薄弱以及农民群众出行的特点,通过播放农村交通事故警示片,“拉家常”、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案例等方式,面对面向村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详细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无证驾驶、分心驾驶、超速、酒后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及三轮汽车、电瓶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结合近期农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群众宣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在辛兴镇、昌城镇、皇华镇、林家村镇、枳沟镇等各大乡镇集市上,交警们一边将交通安全宣讲材料送到摊主和过往人员手中,一边现场宣传,倡导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安全出行。现场宣讲入脑入心,赶集的商户和村民们深受教育。在百尺河社区,一位骑着电动三轮听宣讲的李大爷说,“原来只是觉得骑个电动车,在乡村路上没有什么安全问题,平常日出门从来不戴头盔,听了警察的宣讲,感觉自己以前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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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大宣讲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切实认识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诸城市形成了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周显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