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男子因父亲去世向公司请假八天未获批,进而强行休假被算旷工,遭到公司辞退一事上了各大网站的热搜榜。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件始末:

2020年1月6日,陆某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次日,陆某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得知其父亲去世便再次回家处理丧事。

2020年1月14日,陆某返回上海,并于次日起开始上班。

公司《考勤管理细则》规定,员工请事假一天由主管领导审批,连续二天由行政事务部(办公室)审批,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公司总裁(总经理)审批;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陆某签名确认签收并学习了上述文件。

2020年1月31日,公司向陆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进而导致员工与企业互撕。

事件一出许多网友坐不住了,有网友表示:

这简直是不平等条约”

“规定不合理”

“公司不人性化管理”

“中国讲究情理法,这家公司没人性”

其实,公司的这种,以“严重违纪”就开除员工的规定,原则上无可争议。只要规章制度的内容合理合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其程序、流程合理合法,那么公司开除达到“严重违纪”标准的员工,无可厚非。反之,借“严重违纪”之名行违法解除之事,理应赔偿。这里,没有人性可言,公司有公司的管理,员工有员工的权益!

但是,讲人性有人性,体现在不能生搬硬套、滥用乱用规章制度,更不能错用误读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固然应该实施,法律法规固然应该遵守,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无规矩不成方圆,进入公司就代表同意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要说错,都没有错,一个是坚持公司的原则,一个是恪守责任道德,当二者产生冲突的时候必然碰撞出火花。

公司在执行规定的时候不通人情必须批评。其次我要说的是,这人在公司混得可能有点差劲。作为员工应该熟知公司的规定,并且了解其不可侵犯的性质。但是只要有中国人在的地方就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处,如果在一个公司当中能够做到与同事相处和谐,相信你遇到问题的时候从上到下一切你需要的关节都能打通。比如除了要提交请假条,还要和办公室先打招呼,上到总经理,下到同事,上层领导没有异议,剩下就是请假时间上的问题,如果一个员工在公司人缘足够好,相信绝对有人能够替你完成一到两天的工作,这就是人情世故。也是职场生存的基本常识。

我从小就记得一句话:胳膊扭不过大腿。不是我们一定要妥协、一定要惧怕、退缩,而是要用自己的方法,巧妙地去解决本来不好解决的问题,大多数时候是为了保护自己。既然公司无情无义,但又不想失去工作,那么我们就要用自己的方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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