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肯定志愿者贡献的重要凭证。谁可以为志愿者开具这个证明?近日,民政部发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1月25日,民政部举行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一级巡视员李波对此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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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石家庄市桥西区西里街道尚品社区志愿者对智能生鲜自助柜进行消毒。 新华社发

其中,对于“谁可以为志愿者开具证明”这一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他回应称,《办法》规定可以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主体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志愿服务组织,也就是依法成立的,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第二类是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这些法人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依法自行招募志愿者的,需要按照《办法》规定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

此外,《办法》规定,坚持谁组织谁记录,谁记录谁证明。如果请当地志愿者协会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那就要看该志愿者此前是否参加了该协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如果是,那么该协会就可以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如果不是,该协会就不能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见习记者 王凡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