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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18日,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以下简称“市督导组”)、控尘办、PM2.5专家组按照精准调度要求,共检查发现问题85个,其中较为严重问题70个。

一、基本情况

按照问题类型划分,工地扬尘问题51个,工业企业18个,焚烧问题1个。按照问题性质划分,典型问题18个,其中金水区问题最多,为4个;一般环境污染问题52个,其中管城回族区、航空港实验区问题最多,各为7个。违反黄色应急减排要求15个,其中二七区问题最多,为4个。

(一)违反黄色应急减排要求。近日检查发现,在黄色预警管控期间,部分工地违规作业问题较为突出。如,金水区花园北路拆迁工地,违反黄色应急减排要求,使用三台钩机进行土石方作业并进行破拆、切割作业等。

(二)部分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检查中发现一些区域行业、属地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工地施工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如,惠济区大河快速路二标项目,场区内道路积尘严重,车辆通行扬尘问题较大,两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土石方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约2000平方米黄土裸露等。

(三)工业企业监管不严。市级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行业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导致辖区内工业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如,郑东新区永全门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与实际地址不符,超环评私设3台卷帘门、1台单片机,现场切割未使用烟气回收装置等。

(四)渣土车违规运输问题较为突出。如,金水区国泰一品新苑东院项目,渣土车辆(豫A0825B、豫A0699V)未办理双向登记卡等。

(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市级督查中发现,部分地区没有按照市级要求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向纵深开展,导致属地“散乱污”企业长期存在或者死灰复燃。如,经开区丰胜防腐木材厂,现场无法提供任何手续;木材加工设备未配备环保设施,厂内地面木屑随处飘散等。

二、处理意见

市督导组、市控尘办、市PM2.5专家组于1月18日组织会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近期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根据市攻坚办《关于绕城高速以内禁止违规使用农用车辆(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内仍存在违规使用农用车辆的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对中原区渠南路九标段等33个项目,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三)对金水区陈砦安置区等10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四)对惠济区佳合路龙泽文苑北无名弃土场等6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

(五)对金水区国泰一品新苑东院问题,由市控尘办牵头,金水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由市城管局牵头,金水区配合,依法对渣土车及渣土车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六)对二七区紫玉路玫瑰庄园西北角无名垃圾堆放点问题,由市控尘办对二七区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二七区依法取缔到位。

(七)对经开区君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5个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八)对二七区龙兴华美石材有限公司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二七区配合,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

(九)对二七区侯寨乡曹洼村无名堆料场等9个问题,由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取缔到位。

(十)对管城回族区郑西高铁以北、鸿泰路以东无名采沙点等3个问题,由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对航空港实验区太湖路无名焚烧点问题,由市禁烧办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对管城回族区无名水泥制品厂、中牟县无名冷藏车厢加工厂以及经开区2家木材厂等疑似“散乱污”问题,在上述处理意见基础上,交市攻坚办“散乱污”综合整治部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认属于“散乱污”的问题,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依规进行处理。

所有问题(详见附件)由涉及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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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绿色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