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见了一波商品房集体维权业主,因为这个小区我们已经接受了一批业主委托,所以就婉拒了。因为来之前没有发材料,所以助理也没能判断出已经是受案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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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接案子一直都有两个基本规则,第一个就是只接受一批业主委托。对于同一个小区,我们只能接受一批,不能接受了一批以后,还接第二批,第三批……原因很简单,换位思考。如果站在开发商的角度考虑,看到一个维权团队的人数在不断增加,还敢轻易给退房或赔偿吗?

第二个就是必须设定上限,不能来多少人都接。纯粹追求赔偿的人数还可以稍微多一点,但是对于退房的,我们的上限设定的极低,而且这个上限随着疫情的发展,一直在下调。尤其是对一些房价大跌的城市,比如大厂和香河,已经降到了2户以内。
原因也是很简单,换位思考!如果咱们是开发商,咱们也不可能给太多的人很理想的赔偿,更不可能给很多的人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