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章丘交警选取2020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几起典型事故,涉及多类交通违法及交通方式,涵盖多种事故形态。其中,很多看似“平常”的问题,却导致车毁人亡的事故后果。
章丘交警希望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能够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示大家对道路上的风险隐患有更加直观的认识,要切实做到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交通事故。
君子慎于微,行端心自律。文明交通贵在坚持,难在保持,只有每个市民继续保持文明风尚,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平安与你同在。
一一 新媒体记者 丁勇
时 间:
2020年2月26日7时26分
地 点:
唐王山路世纪大道西路口
事故经过:
丛某路驾驶鲁A5X3Q7小型客车沿章丘区唐王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世纪大道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董某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董某江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董某江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的十字路口违反信号灯规定,红灯亮时通过路口,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丛某路驾驶鲁A5X3Q7小型客车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未确保安全驾驶也是导致事故原因之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时 间:
2020年5月6日5时40分
地 点:
赭山大街双山北路路口
事故经过:
某磊军(住址:平度市仁兆镇代王村)驾驶(临牌号为鲁B915BC重型货车沿赭山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赭山大街双山北路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王某林(住址:重庆市东溪镇上榜村)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林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
事故原因分析:
某磊军驾驶重型货车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的十字路口违反信号灯规定,红灯亮时通过路口,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时 间:
2020年05月13日09时36分
地 点:
龙山工业园五号路路口
事故经过:
曹某鹏驾驶车牌号为鲁M67S02的轻型普通货车,沿潘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龙山工业园五号路路口时,与沿龙山工业园五号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杨某成骑行的人力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
事故原因分析:
杨某成驾驶人力三轮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时,不按规定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是导致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曹某鹏驾驶小型货车行经无灯控路口时未确保安全驾驶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时 间:
2020年5月20日16时55分
地 点:
双山北路秀水大街路口
事故经过:
王某名(男,34岁,)驾驶鲁AV0079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双山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秀水大街路口右转弯时,与由西向东直行的周某新(女,62岁)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周某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王某名驾驶鲁AV0079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有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绿灯直行的周某新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名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驾驶员王某名的刑事责任。
岁末年初
交通安全出行
章丘交警温馨提示
驾驶员朋友们,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为了他人的平安,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打造安全、文明、
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共同构筑起一个个幸福的
家庭港湾!
(信息来源:章丘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