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125名博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

《河海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第一批)》显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以及《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14号)的规定,2021年1月14日,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作出上述决定。

来源:交汇点新闻

编辑:芊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