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粉丝私信问我,一天工作12个小时、一年差不多要上班300多天,这,合不合法?

大家都在声讨互联网公司996、007的时候,其实还有很多工作一天连上12小时,一年差不多要上超过300天班的工作,比如保安,工资又低、工作环境又恶劣,如果讲合理合法,这类岗位更糟糕,那么这样的工作方式到底合不合法?

其实这类情形在劳动法是相对比较“模糊”的部分,劳动法对于是否需要加班,尤其是一些服务类工种定义是“根据工作确实需要”的可以安排,但必须要给加班费。

所以,类似像保安这样的额工作合不合法看给不给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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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即算作加班,加班要么调休、要么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支付了,就是合法,毕竟企业、服务业不少岗位都需要有加班在岗的人。

如果没有支付,就是不合法,你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诉。

以上是从理上讲。以下部分从情上说:

国内不缺人才,作为普通协助类的保安岗位更是不缺,所以如果你觉得不公、企业不合法要去申诉,那么企业就算支付你了加班费,那么你肯定也将失去这一份工作,在行业里面可能也不受待见,很难找到新的工作。

一个朋友所在的一个企业,因为保安本身比较懒,上班时间在仓库睡觉,然后辞退这个保安大哥时也是到劳动部门各种申述,最后赔偿了他钱但是公司在行业里面、一个区内的HR都通了气,这样的保安找工作都变成黑名单。

还有一方面,国内大部分企业都能或多或少存在违规,加班、社保、甚至环保、安全、税务等等,是可以严查严办,但是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一大部分中小企业倒闭,中小企业太脆弱、利润低、经不起折腾。

而倒闭后有的人欢欣鼓舞感觉打倒了“资本家”,但是自己再出去找工作时候会发现,工作机会越来越少,最后发现找不到工作,受伤的不仅仅是“资本家”还有自己。

企业、员工以及整个大环境是一个生态,哪一环出了问题,其他环都将受到损害,所以虽然有严格的劳动法、税务法规等等,但是执行起来还是有比较宽限的,为的就是保障整个生态。当然如果企业做得太过头,由擦边球升级成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榨干员工血汗那么就成为了生态中的蛀虫,是不容任何环节可接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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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综上,合不合法?法就在那里很容易鉴别,但是要不要申诉我认为看看这个度,太过严重大家都不能接受,一定是一告一个准。如果只是小问题就不必要斤斤计较,大不了换个单位吧,放过自己放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