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的张阿姨,去年11月应聘到杭州一位徐女士家做保姆,在徐女士的要求下签了几个字。不料两个月后,张阿姨发现自己在去年,竟然被登记为徐女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1月12日,又变成了公司监事。张阿姨要求注销她监事的登记。徐女士刚开始说不认识张阿姨,后面又说张阿姨要求给她免费带三年孩子,让徐女士把公司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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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处处透着蹊跷,虽然不清楚徐女士为什么要这么做,但里面很可能隐藏着犯罪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建议张阿姨立刻报警。

现实中,存在很多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不实际控制公司,但却被注册为法定代表人。很多人觉得无所谓,认为这没什么大事,说出去显得很有面子,说不定还有人给点钱。

但其实这里面存在很多法律风险。

最大的风险是,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司实际从事非法行为的时候,比如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逃税、卖假货等,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二个风险呢,公司如果欠债不还,被法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除了公司要上黑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会上限制高消费名单,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出国也会被限制。当然,贷款也是不可能的了。

第三个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了字的决定,违反了公司章程或者法律法规,或者有故意等情况,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对于让你挂名当法定代表人的,千万不要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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