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厅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布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业已完成,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省科技厅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及体检人员表》中“备注”栏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8:00,在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西宁市南大街55号)体检中心门口集合。由我厅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逾期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三、体检标准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规定体检时间持身份证、体检费45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收费额度以医院收取数额为准,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体检当天上午空腹。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4.女性受检者如有特殊情况(如备孕期、受孕期、哺乳期、经期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为了加快招聘进度,进入体检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于体检当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科技厅人事处(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院内西三楼342室)办理进入政审的相关手续,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考察(政审)资格。

6.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

7.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青海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0971-8244601

附表:省科技厅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及体检人员表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21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广告合作:15202595960

编辑|小杰

审核|张小兰

终审|老梁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