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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翟岩 通讯员 张大伟 德州报道

1月23日,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上午会议结束后,在代表驻地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的德州市人大代表、平原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孙冬梅说:“今年两会,我带来了3个议案,主要聚焦未成年教育、垃圾分类宣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议题。”其中一项议案的内容是关于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这也是她一直关注的一个问题之一。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小四轮车成为城乡居民的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不少小区内缺少充电设施,只能是从自家拉线充电,存在漏电、短路等火灾隐患,给小区用电安全带来了隐患和挑战。”孙冬梅说,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起火原因主要是充电不当。受制于小区物业条件的限制,不少居民将自行车停放在室内、走道及楼梯等公共区域充电,火灾事故隐患屡见不鲜,一旦在室内及封闭区域起火,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这也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不少地方也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政策文件。就目前来看,新建小区从规划建设阶段均考虑设置了充电设施,基本都能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问题,2015年前建设的没有设置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设施的小区加装工作虽然有了推进,但是进度不是太理想,需要加快加装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的绿色出行需求。

为此,孙冬梅建议,应由政府成立有房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部门、属地政府部门等单位组成的加装小组,对已建成无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根据场地、需求等实际情况尽快加装充电设施和必要的集中充电场所消防设施。

她还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鼓励政策措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小区充电桩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后期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孙冬梅认为,要广泛开展电动车存放、充电常识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居民安全充电,自觉杜绝和监督私拉电线、楼道充电等不安全行为。同时,物业要加强日常管理,对私拉电线、楼道充电等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