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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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有效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给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安全的栖息和繁衍环境,结合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其栖息繁衍规律,决定在全县划定禁猎区、禁猎期。现将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

民权县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禁猎区内禁止一切狩猎活动。

二、禁猎期

禁猎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禁猎期内禁止一切狩猎活动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三、禁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地弓、粘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设笼诱捕、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鸟鸣音乐、陷阱、网捕、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
四、禁猎对象

禁猎物种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确需猎捕的,应依法申办批准手续。

六、野生动物违法举报电话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民权县人民政府

2021年 1月19日

来源|民权县人民政府